又是一个和二十三年前一样的深秋,空气中带着丝丝寒意.一首《成都》让我再一次的想起了英子,其实不愿想或者是不应该想。但总是控制不住。因为每次想起英子心里都特别的难受。文字无法描述那种感受。忘不了,在那瑟瑟秋风中固执不肯离去的身影,当时的我因为这份固执而感到气愤,很多年以后才明白那是一种爱,那份固执里有无奈有不甘还有对我的失望或期待。 在爱情故事里,相逢不是恨早就是恨晚。太早了,因为无知铸成了一生的擦肩而过,太晚了,因为各自身边有了他(她)又套上了道德与责任的金箍咒。 而我自己的爱情故事是什么样的呢?在现代浮躁而又繁重的生活节奏中。是否还有人记得起自己青春时那份爱恋?或遗忘或深埋。 下午穿上衣服特意多穿了一点。因为一想到分别时那个深秋的夜还有要去那条小铁路旁走一走就感到特别的冷.二十几年来。去了好几次,每次的心情都不一样。不多说了,上路去寻找遗憾的美。我要去的就是我和英子,恋爱时常去的地方。哦,忘了介绍英子了,她是我的第一个女朋友,长得高高的,瘦瘦的,一头乌黑飘逸的长发,要是去做洗发水广告都不用打特效了.清秀的脸上还有一双大大的眼,美中不足有点o型腿,但在我看来,这也丝毫不影响她的美.和英子刚认识时,英子就说过,初恋是最难忘的,也是成功率最低的一对。珍惜吧!英子说中了开始,也猜对了结尾。看来那时英子比我懂的要多。我们那个年代,女的看琼瑶,男的看金庸。也许她是在哪本小说儿中感悟到的又或者是哪句台词。而我是那种翻了三页书。就会睡着的那种。三十岁之前一本小说也没看过。两个小年轻,两个小菜鸟。新手的命运注定了结果。也许正是这份青涩,所以难忘吧. 路过经常等英子的马路边花坛旁。停下了脚步回忆一下。这些年花坛变了几次模样了,时间太久了。总之没认错地方,就是那个地方。闭上了眼睛,仿佛看见了一个傻小子穿着工作制服坐在花坛的石阶旁在等人。不那不是我。我是帅哥。(最起码她和她都是这么认为的我也是有那么一点点小自信罢了)就是你,穿的制服我一眼就认出来了。好吧,我承认那个傻小子就是我。 收起你那内心读白,你个呆瓜.走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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